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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資移民
項目簡介
香港政府於2024年3月1日正式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
該計劃將有助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及相關專業界別的發展優勢,並為業界服務鏈的各個環節帶來更多商機和高質量就業機會。
基本要求
年齡
年滿18歲或以上
適用人士
a. 外國國民
b.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c.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d. 台灣華籍居民
資產來源
兩年前個人淨資產維持3000萬港元或以上
投資額
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
良好品格
不得有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簽證細則
簽證形式
2年-3年-3年
受養人安排
a. 配偶
b. 18歲以下的未婚受養子女
逗留條件
維持當初獲許投資資產(3,000萬港元)
無條件限制逗留簽證
如申請人未能符合申請永居的規定,但連續符合該計劃的財務規定不少於七年,則可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如申請獲批,申請人可自由處置其投資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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