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就業政策的申請人需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申請人註1,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工作。
一般就業政策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
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
內地的中國居民註2;以及
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註1: 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本地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就讀的人士)/修讀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提供的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人士,可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留港/回港/來港工作。
註2: 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內地中國居民,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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